网上转卖止疼药收益220元,一男子以贩毒罪获刑6个月

妻子因癌症去世后,张先生在癌度 app 病友互助群发布转卖药品信息,最终卖出两盒止痛药,收入 220 元。就因这一交易行为,他被认定为贩毒人员,被判 6 个月刑期。张先生感觉很委屈:" 我只是卖了止疼药,又不是毒品,怎么最后还被当成贩毒人员抓获并判刑了呢?"

【讲述】

张先生介绍,妻子 2019 年确诊癌症,治疗期间为缓解癌痛购买了奥斯康定、帕博利珠和曲马多等药物。2022 年 3 月爱人离世,家中还遗留了一些药品。想到这些药品还都在有效期,购买时的价格也不便宜,张先生便有了转卖这些药品的想法。

"2022 年五六月份的时候,我在癌度 app 病友互助群里面看过有人发布药品转让信息,里面也有止疼药,我想我也有,也需要转让,我就把帕博利珠和曲马多、奥斯康定这三种药拍了图片,转发在了那个药品群里面。"

"2022 年 6 月 22 日,辽宁的闻先生联系我说只要止疼药,曲马多、奥斯康定,于是我们互相加了微信,商定好的价格是 220 元。"

张先生补充道," 我儿子通过咸鱼发布了这两种药品的链接,系统没有通过,后改成金额为 220 元的耳机,发布后被对方拍下。" 张先生通过家门口的快递公司把药品带原包装,快递给了闻先生。

2022 年 6 月 27 日,张先生联系买家闻先生," 他给我说已经收到货品了。然后过了一会,他又突然说了一句,‘我长期吃,有依赖性,不吃会难受’。" 张先生事后分析,之所以定他贩卖毒品罪,应该跟这句话有关。

购药款 220 块钱 7 月 3 日自动到账的当晚,张先生和儿子就被警方抓了。

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,张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 2022 年 7 月 3 日被新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。7 月 12 日被新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。

【判刑】

2023 年 7 月 7 日,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张先生提起公诉。张先生认为自己出售药品的行为,只是患癌妻子去世后,家属在病友互助群的互助行为,并不存在贩毒情况。" 当时卖给他药的时候,我就提醒他,这个药还是少量吃一点好,因为当时我爱人吃了这个药以后便秘就相当严重。"

2023 年 8 月 4 日、2023 年 8 月 21 日,法院两次公开审理此案,公诉机关指控张某明知盐酸曲马多及盐酸羟考酮为处方药,属于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,出售给买家闻某 ( 社会面有吸毒史人员 ) 。公诉机关认为张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管理规定,触犯了刑法。

张某则认为自己很冤枉," 我根本不知道这个药的性质也不知道对方是吸毒人员,只是因为爱人在去世后想处理这个药,不想浪费,便宜点转让给有需要的人使用。"" 更何况没有哪个父亲会带上儿子参与所谓贩毒。"

2023 年 8 月 24 日,张某以贩卖毒品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 元。

2023 年 12 月 27 日张某刑满释放。" 目前我已经被单位开除了公职,也没有收入了,儿子也因为此事找工作时政审出现问题,我还有一位 87 岁老母亲,身体状态极差,全家生活陷入困境。" 张先生说,现在他背负了很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。

之后,张某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,两次均被驳回。

【律师观点】

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,贩卖毒品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。" 明知 " 需是对毒品性质的认知,即明知所售物品属于国家管制的、能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。但是王先生基于不浪费药品、病友互助的目的,在病友群向他人出售本质上也没有牟利目的。所售药品是张某妻子生前经正规医疗途径获取的剩余药品,并非非法生产、运输或走私的毒品,其转让行为未直接破坏国家对毒品的管制秩序。

诉方推定买家闻某有吸毒史,但是买卖双方聊天记录中仅提到依赖症,无明确吸毒表述,且闻某尿检结果为阴性。张某出售药品剂量低于司法解释中常见毒品的 " 较大数量 " 标准,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,符合《刑法》第十三条 "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,不构成犯罪 " 的规定。

【提醒:管制药品不能随意售卖】

‌ 管制药品,特别是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,具有强烈的成瘾性和依赖性,未经许可擅自贩卖这些药品属于违法行为,甚至可能构成犯罪。

管制药品是指国家法律明确规定限制或禁止生产和销售的药品。常见的管制药品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,这些药品具有强烈的成瘾性和依赖性,如曲马多复方制剂、氨酚曲马多片等。